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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医疗机构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2022-01-15 20:32    

关于部分医疗机构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2022年1月15日20时起解除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解除北仑区封控区和管控区的临时封闭管理措施,将北仑区1月8日公布的封控区、管控区从中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域,北仑区全域均为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22时起,原划定的防范区范围以内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医院健康体检业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恢复营业后,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不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凡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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