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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洒落污染路面 货车主被罚千元
2022-11-04 10:12    通讯员 阮筱 张红明 记者 刘唯

  本网讯(通讯员 阮筱 张红明 记者 刘唯)11月2日下午,北仑区春晓交通运输管理所查处了一起车辆装载物污染公路路面案件,涉案混凝土搅拌车因洒落水泥砂浆致27米长、100余平方米的公路路面被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该车所有人将面临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当日中午1时许,春晓交管所执法队员接到公路养护部门通报,称当日上午沿海中线春晓段有混凝土搅拌车在沿途行驶中将水泥砂浆洒落,致使该段部分公路路面污染,导致公路通行效率下降。接到通报后,交通执法队员与公路养护人员通过区路网中心路面监控画面锁定了嫌疑车辆,并通过辖区交警部门的车辆信息查找,最终确定该车系春晓某混凝土搅拌公司所有。

  经调查核实:当日上午9:40左右,嫌疑车辆在公司所有的搅拌场装载上12方混凝土后驶出,从沿海中线春晓段东往西行驶,途经沿海中线滨海国际学校、山海丽景等几处红绿灯口附近,因装载时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及驾驶员操作不慎等情况,导致车辆滚动罐体内装载的水泥砂浆通过灌体斜斗流出洒落在了公路上。

  驾驶人卢某及该企业负责人在查看、核对区路网中心抓拍下的现场视频、照片后,对该起违法行为予以确认。交通执法队员固定案件证据后,对涉案车辆的相关证件采取先行登记保全。同时,执法队员联合公路养护人员组织工程机械专用工具对受污染的公路路面进行了清扫和冲洗。

  针对货车及重型特殊结构货运车辆在装载货物行驶中可能发生的上述情况,春晓交管所相关负责人提醒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公路上行驶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如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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