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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商家变身“城管义工”
首例文明促进条例处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2022-05-24 08:54    成百舸 戴伟 顾焯惟

  本刊讯(记者 成百舸 通讯员 戴伟 顾焯惟)“老板,现在是用餐高峰期,每位客人必须扫‘场所码’,隔座就餐。”“这两天核酸有做么?请出示一下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这段时间,在柴桥街道薪桥北路上,一名年轻男子身着印有“城管义工”字样的马甲,跟着城管队员沿街巡查店铺,仔细查看各店铺是否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名男子姓李,他曾是一名占道经营的违法当事人。

  那么小李是怎么摇身一变成为城管义工的呢?几日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柴桥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小李的店铺存在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制止,小李连声抱歉,并主动将店门恢复了原状。次日,小李前往柴桥中队接受调查,在了解到执法队员的辛苦后,他主动提出想为执法工作出一份力。根据最新的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理念,同时按照《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小李对参加社会公益的愿望,执法部门对小李的违规占道行为作出了不予罚款的处罚决定。就这样,提交了书面申请的小李跟着城管队员开始了他的“城管体验”,也正是身份的特殊性,他成为了商家和执法人员之间的“润滑剂”。“创建‘文明’,每个人都责无旁贷,只有大家互相支持、一起努力,才能共建美好的家园。”小李说。

  “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形成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柴桥中队中队长刘江表示,“本案是中队实施的第一例文明促进条例处罚,后续还将继续落实各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将更多的‘小李’转变为城市管理的宣传者、监督员,促进辖区文明经营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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