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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森林火灾案例
2021-11-08 09:18    

  案例3:包藏“火”心

  2019年6月21日13时许,海南省昌江县森林公安局昌化林区派出所接到林业工作人员文某报称,在昌江县棋子湾天元路北面发生一起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木麻黄海防林地被烧。过火有林地面积1178.24亩。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被锁定为某县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人员文某平。因其对工作待遇不满心生怨念,产生纵火毁林的报复心理。自2019年6月13日至8月28日之间,文某平先后实施八次放火,被烧过火有林地面积1233.757亩,被烧树木75694株,计立木蓄积量12266.4624立方米,价值3694469元,已经构成特别重大案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件结果:

  犯罪嫌疑人文某平的行为已经构成特别重大放火罪,一审被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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