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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法院巧破执行难题
助106名职工拿回补偿金
2021-04-13 09:32  

  本网讯(记者 王珏 通讯员 李虹怡)“彭法官,谢谢!谢谢!”近日,职工代表范某一边送上锦旗,一边连连鞠躬表示感谢,“我们都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补偿金。”

  “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锦旗上14个字的背后,是106名职工原以为无望的等待,更是北仑法院与管理人司法处置的智慧。

  2013年,宁波某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纺织公司”)因投资失败等原因停止生产经营,并与职工终止了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该公司需支付106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共计105万余元。

  2014年12月,北仑法院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但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已抵押,并被其他法院多轮查封,所有机器设备均已被处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7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裁定受理纺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经报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宁波中院将该案交由北仑法院审理。

  由于该纺织公司除两处不动产外,已无其他财产,且还欠付巨额外债,因此案件处置还是要在不动产上寻找突破口。但此前纺织公司已将两处不动产抵押给银行,抵押金额逾3.4亿元,房屋变价款远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且存在处置难度。其中一处厂房由宁波某针织有限公司长期租赁,且为该公司的重要生产基地,如被他人拍得,将导致该公司生产链停产的风险。另一处厂房自2012年起出租给公司债权人用于抵债,但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承租人又转租给20余家工厂使用。这两处房产如果直接拍卖,难以达到良好的处置效果。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彭晓晓与管理人多次商讨方案以破解难题。对以租抵债的房产,由管理人向北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以租抵债协议。北仑法院主持管理人与承租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实现承租合同解除、房屋平稳腾退,同时管理人收取400余万元租金。

  对涉及该针织公司的厂房,经与各方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以带租方式,连同上一处收回的厂房,一起变卖给该公司关联企业。

  根据《企业破产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精神,租金等款项到位后,优先清偿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至此,106位职工历时7年的职工债权实现100%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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