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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低收入农户上好“保险锁”
首批237人获赔38万余元
2021-03-09 09:15  

  本网讯(记者 王珏 通讯员 张晓晶)“年纪大了,每年看病都需要花不少钱。现在有了保险的支持,压力一下子就小了很多。”家住郭巨的张大爷近日在刷医保卡时意外发现账上多了好几千元,询问之下才得知是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赔付到账了。说起这个保险,张大爷的脸上满是感激之情,“这个保险我们老百姓一分钱都不用出,全部由财政买单,真的很感谢政府。”

  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区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已于日前完成首批赔付工作,对去年8月15日到今年1月15日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保险责任内的意外医疗门诊、住院和特病门诊费用补充、护理津贴等相关医疗支出,共计赔付38万余元,全区237人次低收入农户收到了理赔款项。

  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享有意外身故、残疾保障2万元,意外医疗门诊保障1万元,住院和特病门诊费用补充保障40万元,护理津贴保障0.6万元。其中,住院与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城乡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仍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超过50万元),在扣除800元后,按照80%补偿。

  据悉,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是以区农业农村局作为投保人,农村低保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农业户籍人员作为被保险人,通过财政资金帮扶,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医疗补充救助的创新项目。该险种自去年8月15日起生效,目前,已累计为全区1684名低收入人员提供了高达7.3亿元的保险保障。

  为体现政策的普惠性,减少因病致困、因病返困现象,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在保单起保后,每月将新增的低收入农户纳为被保险人,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对于已投保的人员,在保险期间即使退出救助,除离开宁波大市外,仍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之后我们会通过动态管理,对每月新增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农户生活质量,增强农户幸福感和获得感。”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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