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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河怒潮
——稻乡“农运”纪事
2021-05-21 08:40  

□ 乐胜龙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4-1927年,又称“大革命时期”),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合作领导下进行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的时期。这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国民党中央于1926年将“二五减租”写入其政策纲领中,规定在没有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允许地主出租土地,但必须实行“二五减租”,即不论何种租佃形式,均按照原租额减去25%,统称“二五减租”。这个政策(规定)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但触犯了大地主和地方官僚的利益,在许多地方无法落实,要落实必须通过农会组织的合法斗争。那时,包括新碶、大碶在内的整个镇海县江南地区因没有建立农会组织,“二五减租”只是一纸空文。

面对这个情况,地下党员王起、王博平、李侠民、陆子奇等人教育、启发农民成立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引导农民团结起来同反动势力作斗争。新碶大路村有个叫顾荆庸的农民最先响应,他挺身而出,手敲铜锣,边走边喊;“快办农会喔!要‘二五减租’喔!杀头我来!坐牢我来!”广大贫苦农民被发动起来了,大碶成立了镇海县第五区农民协会,新碶成立了第六区农民协会,柴郭地区成立了第七区农民协会,镇海县江南岭内三个区实行了“二五减租”。

但是,大地主、大财主们并不死心,当时,社会上已普遍实行“十六两制”新秤,可他们收租时仍使用二十两为一斤的“司马老秤”,明着欺骗农民。农民协会根据广大农民的强烈要求,向县政府提出收租务必统一使用“十六两制”新秤,并在秤头上装订铜牌。从此,地主们再也没办法在秤杆子上使花招了。

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抗日战争形势全面推进,国共实行了第二次合作。第二年,镇海县成立了抗日自卫委员会,下设政治工作队。政治工作队领导对江南岭内农民协会的评价很高,在县农会改选时,顾荆庸当选为县农会干事。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他根据国民党《合作社法》规定,组织起镇海县第六区农业信用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六区信生联社”,下设26个村合作社,顾荆庸任经理,在大碶堍头三官堂开设业务处。

1939年,镇海江南地区晚稻欠收,奸商在新谷登场时又想压价收购。“六区信生联社”根据《合作社法》向县合作基金库和中国农民银行办理以下年春天口粮作抵押的贷款,抵制奸商和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那时,中共地下党组织正在大碶一带开展活动,党的领导人王起、王博平、李侠民、陆子奇等从思想上、工作上给予“信生联社”很大的支持。1940年又发生大旱,江南地区灾荒严重,李侠民等领导人引导“信生联社”发动群众,依靠合作社的力量,开展生产自救。他们一面以口粮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一面向外界采购大麦种子,突击播种。

国民党官僚与奸商却在这个时候不顾百姓死活,趁火打劫,做粮食“贱进贵出”的投机生意,大发灾荒财,还通过官方发布“只许农民留三个月口粮,其余都得卖给政府”的公告。消息传开,群情激愤。李侠民、陆子奇等找顾荆庸紧急商议后,立即通知各村合作社,连夜打开了合作社的谷仓,把谷子分给农户。第二日,警察搜仓扑了个空,不由气急败坏,立即下令强购农民口粮,农会干部据理力争,使他们一无所获,这激怒了丧心病狂的官僚,他们把顾荆庸等三个农会主要干部抓了起来。

地下党李侠民等同志得到消息,立即发动近千名群众,集结在解押农会干部的汽油船必须经过的清水桥和大碶青龙桥一带,举行规模空前的抗议示威。一时间大碶沿河两岸,男女老少,奔走呼号,群情激愤。当汽油船驶近时,近千名农民齐声高呼:“饿死不如犯法!”“不把顾先生放出来,砸烂汽油船!”吓得船上的镇海县长周启植不敢露面,只得把顾荆庸等三人松了绑,释放上岸。李侠民等人随即与顾荆庸商量下一步对策,李侠民等认为,县政府绝不会就此罢休,顾荆庸仍有被抓危险,决定让顾荆庸主动到县政府投案,同时聘请律师进行合法斗争。法庭上,国民党县政府理屈词穷,几天后只得把顾荆庸释放了。轰动岭内的抗粮斗争以反动政府的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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