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在做一个进口项目,须办理一个由中国商务部签发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请问具体程序怎么走?
答:我国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已被商务部授予受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以下简称《说明》)的初审权,按属地原则负责对所辖地区进口商提出的所有申请进行初审。其管辖范围内的进口商需办理《说明》时,应先提交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其直接报送商务部进行复审,办理有关手续。 (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