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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教师吃回扣以受贿罪论处
 http://www.blnews.com.cn  北仑新闻网  共阅读了  次  2008年11月25日 15:05
 

据新华社电“两高”近日发布的《意见》还特别明确了医务人员、教师、评标委员会等组成人员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

  《意见》明确,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分别依照刑法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林露)